乐山师范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创新创业教育项目清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伊颖
发布时间:2025-08-22 10:2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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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创新创业教育项目管理,推动项目按期高质量完成,提升项目成果转化与应用水平,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创新创业教育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学院决定对2021年立项的创新创业教育项目进行集中清查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清查范围
2021年12月31日前立项且尚未结题的各级各类创新创业教育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中心项目(含已批准延期但仍未结题项目)
二、项目清理要求
1. 按期结题项目
对于已完成研究任务、达到结题条件的项目,须于2025年10月31日前提交结题材料至创新创业学院。结题材料应包括项目总结报告、成果附件、经费使用说明等(具体要求参见附件)。
2. 延期或调整项目
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结题,项目负责人须提交书面延期申请,说明原因及预计完成时间,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于同一截止日期前报送创新创业学院备案。
3. 逾期未结题处理
对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且未申请延期的项目,学校将视情况予以撤销处理。
三、验收内容及考查指标
1.建设任务完成情况:
考查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是否完成项目申报书约定的研究任务、项目申报时计划解决的问题是否如期解决、项目经费使用是否合理等;
建设成果和应用推广情况:
考查项目的研究与实践成果是否对推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和项目实践具有促进作用,是否具有较高的应用推广价值。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办公电话:0833-2176562
附件:
1. 创新创业教育项目结题申报书
2. 项目延期申请表
附:2021年可结题创新创业教育项目公示(第一批)
(注:以上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符合结题条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10月31日前反馈至创新创业学院。)
乐山师范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