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创〔2020〕7号
各相关教学院:
根据创新创业学院教学工作安排,现启动部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19年及之前年份立项且延期整改、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1、附件1-2)
二、结题验收流程
(一)2020年12月11日前,项目小组向所在教学院提交以下结题材料: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执行过程记录册》(附件3)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附件4)
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一览表》(附件5)
6. 项目总结报告:字数不低于5000字,内容包括:项目研究的目的、意义、团队成员分工和合作情况、项目创新点和社会影响;项目执行情况,项目研究和实践情况,研究工作中取得的主要成绩和收获,是否达到预期效果,研究工作有哪些不足,有哪些问题尚需深入研究等;
7.项目研究成果(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和封底),包括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设计、专利以及相关支撑材料,其中硬件设计项目须提交实物或实物照片;
(二)结题验收
1.12月18日之前,各相关教学院组织专家组对本院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检查项目组结题材料是否齐备,以项目申报书为检查依据,考核学生是否完成预期的任务并达到预期研究目标,评分标准参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答辩评分标准》(附件6),对项目作出明确的等级(优秀、合格、不合格)评定,并汇总整理《2020年结题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结果(第二次)汇总表(含校级项目)》(附件7)。
2020年教育部、省教厅要求各高校报送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情况(包括校级项目),请各教学院认真组织专家评审,如实填写专家评审意见和学院审核意见,所有项目的结题验收书都需填写(包括校级项目)。
2.各相关教学院于12月24日前向创新创业学院报送国家级、省级结题材料。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结题验收的国家级项目不进行校级答辩,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材料进行二次审核。校级项目以教学院验收结果为准。
3.本次不能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需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附件8),国家级、省级项目经教学院签批同意后交创新创业学院审核。
三、结题验收结果处理
1.对于通过结题验收的国家级、省级项目,将在创新创业学院官网上进行公布;
2.对于结题验收中未通过的项目,返回各教学院整改后参加下一次结题验收。
3.从项目立项时间起,延期三年及以上项目,取消立项。
四、材料报送
1.各教学院以项目为单位,分类整理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材料并归档,国家级、省级结题材料(电子版、纸质稿)于2020年12月24日前报送创新创业学院审核,校级结题材料由教学院归档留存。
2.具体材料包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执行过程记录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一览表》、项目总结报告、研究成果复印件及支撑材料复印件或实物照片,《2020年结题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结果(第二次)汇总表(含校级项目)》(电子版+纸质盖章)。
联系人:朱宁丝 办公室电话:2129321。邮箱263698913@qq.com
附件:
附件1-1 2020年11月拟结题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表二、表三含拟取消、拟延期项目)
附件1-2 2020年11月拟结题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
附件2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附件3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执行过程记录册
附件4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
附件5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一览表
附件6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答辩评分标准
附件7 2020年结题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结果(第二次)汇总表(含校级项目)
附件8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
创新创业学院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