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创〔2021〕29号
各教学院:
根据《关于批准2021年校级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乐师院教〔2021〕16 号)文件要求,学校加强对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项目建设过程管理,对8门立项课程进行中期检查评审。
一、材料报送
所有立项课程均须按下表项目及要求准备好相关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每门课程一个文件夹,内容根据表格项目排序),于12月6日前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
序号 |
材料内容 |
提供内容及数量 |
1 |
修订后的课程教学大纲 |
1份 |
2 |
教学整体设计、课件或课程教学实施方案(教案) |
1/3以上课时 |
3 |
紧扣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主题制作教学微视频(每段时长10-20分钟) |
1-2段(如没有视频,则提供明确的拍摄计划) |
4 |
其他要求:教学微视频片头中需有“乐山师范学院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画面。 |
二、专家评审
学校聘请专家,组建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评审小组,对各示范课程项目报送的材料进行审阅、评定结果。
三、结果使用
对中期检查评审为“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中止项目建设,停止建设经费拨付,同时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报创新创业教育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评审通过的建设项目,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再拨付建设经费。
联系人:朱宁丝
电话:2129321 邮箱:263698913@qq.com
附件:校级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建设项目
创新创业学院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