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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双创〔2022〕4号

发布者:创新创业中心 发布时间:2022-03-09 10:14:01 浏览次数:

各教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省级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和2021年《关于批准2021年校级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乐师院教〔2021〕16 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对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21年校级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立项项目、2016-2020年省级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立项项目。

二、验收内容及考查指标
1.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考查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是否完成项目申报书约定的研究任务、项目申报时预设的各项教学改革举措是否如期实施、计划解决的问题是否如期解决、项目经费使用是否合理等;
2.建设成果和应用推广情况:考查项目的教育改革研究与实践成果是否对推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和实践具有促进作用,是否具有较高的应用推广价值;
3.项目特色:考查项目在专业、课程、教材等教学基本建设、教学方法改革、人才培养及教学质量保障等方面是否具有较高水平和自身特色。
三、材料报送

1.《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

2.原项目申请书;

3.项目成果佐证材料:

能反映项目研究成果的相关材料,如教材、专著提供复印件(封面、目录、出版说明、本人撰写章节首页等)或教学成果;

出版的书籍、已发表或录用的研究论文,获奖情况、媒体报道及反映教学改革成效的应用、证明文件等;

有线上或移动网络资源建设或教学的课程项目,课程负责人需提供课程平台上的教学视频、教材、习题、测试等教学过程数据(微课教学视频、图片、教学资料等佐证材料);

其它成果形式可提供复印件。

四、专家评审

学校聘请专家,组建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评审小组,对各示范课程项目报送的材料进行审阅、评定结果。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督促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结题验收工作,于4月8日前将结题材料(结题表、申请书、成果佐证材料)报送给创新创业学院朱宁丝处,咨询电话:2129321,电子邮箱:263698913@qq.com


附件1: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名单

附件2: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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