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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乐山师范学院2022年在校大学生创业项目补贴申报的通知 双创〔2022〕6号

发布者:大学生孵化园中心 发布时间:2022-03-31 11:17:13 浏览次数:

全校同学: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的通知》(川人社[2022]155号)和《乐山市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乐市财政社[2020]4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高校在校大学生创业补贴申领工作。为确保申领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乐山师范学院全日制在校大学生(以下简称在校大学生),在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内创办且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包括符合条件的网店)具体条件满足:

1、地点在乐山师范学院创新创业平台(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各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等);

2、项目负责人是乐山师范学院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3、创业项目具有新意性和创新性,为正在孵化状态;

4、创业项目由团队负责人以团队名义提出申请;

5、开办“网店”的应符合以下条件:(1)所开“网店”应依托国家商务部和四川省商务厅公布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设立的电子商务平台;(2)所开“网店”应进行商品实物交易或开展文化创意、咨询设计等服务,正常持续经营半年以上(在校大学生应持续经营至毕业年度)。申请补贴前半年内商品实物成功交易在1000笔以上,开展文化创意、咨询设计等服务的,销售额度在2万元以上,无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二、补贴金额

每个创业项目补贴标准为1万元,每人只能申报并享受一次。

三、申报程序

1、创业项目由团队负责人向所在教学院提交申请,学院审核后在创业补贴申报表(附件1)签署审核意见;

2、创新创业学院将所有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项目集中录入申报系统;

3、由学校和乐山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共同牵头,组织专家对创业项目进行评估审核;

4、再由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5、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发放创业补贴到学生本人。

6、申报成功的项目请各教学院对本学院的项目进行跟踪审查,每年形成综述材料。

四、申请材料

1.大学生提供资料

(个人领办的创业项目提供个人的,由创业团队领办的创业项目提供团队负责人的)

1)创业补贴申报表;

2)本人学生证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4)入驻孵化基地的协议或入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证明(附件2)

5)本人社保卡复印件;

6)创业项目计划书;

包含但不限于创业内容、投入资产情况、现在运营状况、收益情况、未来规划。

(7)四川省创业补贴汇总表(附件3);

(8)创业照片(须反映创业项目开展真实场景与孵化场地,A4大小,彩色打印);

9)项目资金流水证明;

10开办“网店”的,应提供“网店”网址和登记注册网页截图、支付平台收支明细、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等证明材料;农业职业经理人应提供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指定部门的资格认定和正常持续经营的相关材料。

五、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各教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签署申报意见并汇总申报材料。于2022年4月11日(星期一)下午18:00前,将申报材料纸制档(1式2份)交到自强楼4楼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并将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档打包同意发送给350371917@qq.com。

六、申报咨询

系 人:魏玮

联系电话:2129321,15756779586

附件1、创业补贴申报表;

附件2、入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证明;

附件3、四川省创业补贴汇总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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