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简称:孵化基地)是我校为鼓励在校大学生及毕业5年以内大学生,能够顺利开展创新创业工作,成功实现创新创业项目的孵化和落地而设立的。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乐师院〔2022〕58号)相关要求,特面向全校师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创业校友征集孵化入驻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孵化基地介绍
孵化基地位于乐山市市中区海棠路586号(渔咡湾公园公交站台背后),配备有水、电、网络、电脑、办公桌椅等完备的办公设施条件,目前孵化园场地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基地能同时孵化数十个大学生创业项目和小微企业。孵化基地主要为创业者及创业团队提供公司注册指导与服务、融资与风投、科技项目转化、创业沙龙、项目竞赛等后续服务。
二、时间安排
截止日期:即日起至2023年11月22日。
答辩日期:具体时间、线上线下答辩形式及安排以最后通知为准。
三、征集对象
项目负责人为我校在校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毕业五年内的优秀创业校友)。
四、征集项目要求
1、创业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良好的市场潜力,鼓励专创融合项目,具有典型示范效应。
2、创业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
3、创业团队应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4、创业团队负责人开展创业活动需经过家长同意,团队成员开展创业活动需所在学院同意,原则上应有指导教师。
5、入驻项目须在入驻后半年内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办理登记手续,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法人,且持股不低于20%。
6、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产生的省级、国家级创业类项目,以及参加过“互联网+”“挑战杯”等创新创业大赛获得校级一等奖、省级铜奖以上的创业类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驻。
五、征集流程及办法
1、创业团队须提交《乐山师范大学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申请表》《乐山师范学院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情况汇总表》、创业计划书、团队成员花名册(以及对应的成员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项目业务开展材料和签订合同复印件。已登记注册的公司,须提供相关的企业营业资质复印件(原件备查);
2、项目相关的获奖证明(大创立项、各类创新创业大赛等证书),知识产权证明等材料,可作为入驻的加分选项;
3、全套申请材料纸质版1份交至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201楼办公室,电子版材料(材料命名: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学院)请发至邮箱593310409@qq.com。
六、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蒋老师 0833-2176562
咨询地址: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201办公室
附件:
1、乐山师范学院创业项目入驻大学生孵化园申报表
2、乐山师范学院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情况汇总表
3、《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乐师院〔2022〕58号)
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