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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3年“创新创业先进个人”的通知 双创〔2023〕14号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3-11-14 09:50:15 浏览次数:

各教学院:

我校2023年创新创业工作在学校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经过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根据《乐山师范学院教职工奖励办法(修订)》(乐师院〔202278号)的规定,为鼓励各学院优秀指导教师为学校创新创业工作做出的贡献,现开展2023年“创新创业先进个人”申报、推荐和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与2023年度创新创业工作并取得优异成绩的我校老师。

二、评选名额

每个教学院推荐1名“创新创业先进个人”。

三、评选条件

1、工作责任心强,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突出;

2、积极组织并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并最终获得奖项;

3、同一竞赛获多个级别奖项,以最高等级奖项计算(不要重复填写)。

四、相关要求

1坚持公平公正。“创新创业先进个人”由个人申请、各教学院推荐、学校审核确定的形式产生。

2突出实际业绩。要结合工作性质和岗位特点,坚持以在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中的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优中选优。

3、按时报送材料。各推荐单位请于202311月24日上午12:00,将“创新创业先进个人”的相关材料(申报表和支撑材料的电子档、纸制档)报送至大学生孵化园201办公室。

联系人:朱宁丝 0833-2176562


附件:乐山师范学院2023年“创新创业先进个人”推荐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31114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海棠路586号(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 )

联系电话:0833-2176562      邮编:614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