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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2级毕业生通识课程任选学分、第二课堂选修学分冲抵认定结果公示(第二批)

发布者:张伊颖 发布时间:2026-05-09 10:02:23 浏览次数:

各二级教学院: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乐师院〔2025〕89 号)、《关于补充开展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成果冲抵学分工作的通知(2026)8 号》相关管理规定,经学生自主申请、各二级学院初审、创新创业学院终审,现将第二次通识课程任选学分、第二课堂选修学分冲抵认定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3 个工作日,自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公示期间,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需注明异议人姓名、所在学院、联系方式及异议理由)向创新创业学院反馈,逾期将不再受理。

反馈地址: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 228

联系电话:0833-2176562

联系人:张老师

附件:通识课程任选学分、第二课堂选修学分冲抵认定结果(第二批)

创新创业学院

2026年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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