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十四五”期间四川省优秀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者的校内通知 双创〔2026〕12号
发布者:张伊颖
发布时间:2026-10-07 13:07:33
浏览次数:次
各二级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四川省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6)省级决赛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开展我校“十四五”期间优秀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者校内遴选及省级推荐申报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在省厅文件基础上适度提高申报标准,所有申报业绩仅限创新创业教育相关成果,本专业教学科研成果不予采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恪守师德师风,职业道德良好;
2.在本校从事创新创业教育管理、教学指导、赛事组织工作3年及以上;
3.在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中实绩突出;
4.师德师风考核合格,无师德失范及教学事故记录。
二、工作业绩条件(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1.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项目获得省级金奖及以上;
2.主持校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类课程、教改项目,或主编正式出版创新创业教育类教材,取得实际建设成效;
3.主要从事创新创业教育管理、赛事组织、学生双创孵化服务工作,在双创体系建设、项目孵化、双创活动开展等方面实绩突出,师生认可度高;
4.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创新创业教育主题论文,或主持市厅级及以上创新创业教育专项课题并已结题。
三、推荐名额
按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我校可推荐1人申报。学校组织评审择优确定上报人选。
四、申报提交材料
1.《“十四五”期间优秀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者申报表》签字盖章后扫描的pdf版本;
2.支撑材料PDF合集:大赛获奖证书(清晰体现第一指导教师身份);课程、教材、教改项目佐证材料;论文、课题立项结题材料;其他双创工作实绩证明。
五、报送时间与方式
申报人须于10月8日18:00前,将全套申报材料发送邮箱:228238569@qq.com。邮件命名:优秀双创教育工作者申报—姓名—二级学院,逾期不予受理。
六、有关说明
1.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严禁成果造假、套用专业科研成果充作双创业绩,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2.大赛奖项认定以官方证书、报名系统指导教师排序为准,仅第一指导教师可使用省赛金奖作为申报业绩。
附件:《四川省优秀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乐山师范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2026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