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师范学院进一步加强
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施意见
乐师院〔2020〕62号
为深入贯彻《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顺应国家创新创业高质量升级版新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创新创业教育发展的定位
1.目标定位: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始终坚持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为抓手,紧紧围绕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总目标,把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融入到人才培养全过程,着力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创新型人才。
2.课程定位: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普识教育;面向创新创业项目研究的学生,开展“双创+专业”课程培养;面向创业学生,开展创业实践培养。
3.组织定位:分散执行和统一管理相结合。
4.主体定位:校内校外相结合,形成专兼结合的创新创业师资;教育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具备创新创业思维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学生。
5.功能定位:搭建专业链、产业链、创新链融合的桥梁,凸显“产学研用”融合。
6.类型定位:校内组团型+校地合作型+校企合作型+参赛办班型+专业试点型。
二、创新创业教育发展的目标
1.2021年至2023年,构建跨部门跨学院协同、跨学科跨专业协同、跨校协同、跨校企协同、跨校地协同的“五跨五协同”双创育人机制;打造多层次双创教育课程体系,开设创新创业线上线下结合的课程体系;每年打造不少于2门的省级创新创业示范课程;培养具有双创教学能力、科研能力、指导竞赛能力、指导创业能力、社会服务能力的“教学+N”的教师队伍,建成“专兼职+校内外”双结合(其中博士教师不少于30%,校外导师不少于30%人)的高质量双创师资队伍;打造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双创实践品牌活动,每年推出3-5个成熟的创业实体参加高级别赛事。
2.2023至2025年,形成具有我校特色,较为完备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并取得较为突出的成效。申报并获省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和创新创业改革示范高校;成立省厅以上级别的创新创业研究中心;“互联网+”创新创业竞赛团队获国家级奖项;成功孵化学生创业100万+企业十个以上;申报并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
三、 创新创业教育的具体任务
(一)构建“双创+专业”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1.充分发挥第一课堂主渠道的作用,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挖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在传授专业知识过程中加强创新创业教育。鼓励教师和教学团队进行教学改革,大力加强通识选修课中创新创业课程建设,在课堂中融进有利于创新创业思维能力培养的一切有利因素,实现真正的专创融合。
2.面向全体学生开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创新创业类通识必选课,设置2个学分。围绕创业思维、创业者与创业团队、设计思维与机会创造、商品价值实现等知识模块,采用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模式,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思维,提升在不确定性环境下的决策和思维能力,培养学生的普适性创新创业素养,实现在校学生具备完成商业计划书的能力。
3.面向具有创业兴趣、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的学生,提供菜单式通识“创新创业课程模块”选修学习。围绕商业模式、商业管理、风险投资运行、团队建设、创业法律等知识模块,课堂中采用翻转课堂教学、情景仿真、模拟训练等教法,注重观念引导、知识传授与技能培养的有机结合,培养学生掌握创业的基本流程,提高学生创业能力,提升学生高质量完成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4.面向创新创业精英学生,对入驻孵化园的实体企业学生团队、毕业初期的创业团队开展全程实战训练,依托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大学生创新创业社团开展模块化课程训练(SYB培训、网创培训、创业沙盘等)和创业实践,并主动融入乐山市创新创业循环圈,实现更多优质创业孵化项目成为成熟企业。
(二)培养高质量双创师资
1.设立创新创业专家团。跨学科、跨专业、跨学院、跨校企建立创新创业专家团。专家团设首席专家1名(管理学或经济学专业博士),专家团成员若干(博士占比不低于50%)。专家团负责拟制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规划、方案,提出各类政策建议,定期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前沿研究,负责大学生各类创新创业项目评审、孵化园项目入驻评估、教学成果奖申报、课题项目发布和评审等。
2.成立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中心。强化创新创业理论研究,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供思想支撑、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的同时,培养一批创新创业理论研究专家。研究中心负责组织开展创新创业学术交流;发布年度研究项目;组织申报各类成果奖。通过数年努力,努力使研究中心成功申报为省级研究中心。
3.成立创新创业校外导师人才库。选聘成功创业者、知名企业家、天使和创业投资人、专家学者、优秀校友等担任兼职创业导师。提供包括创业方案、 创业渠道等创业辅导,针对创业精英班学生开展创业沙龙、讲座,提供学生校外实践参观、学习机会,推荐优秀项目参加社会创业融资等。
4.成立创新创业教师教学工作坊。创新创业学院设专职教师岗2人,具体承担创新创业基础教学工作。成立基础课教学团队,负责创业基础类课程教学工作;成立专创融合教学团队,负责“创业+专业”类课程建设,努力开展专创融合课程开发,三年内建成15门以上专创融合特色课程;成立竞赛指导团队,每年指导15项创新创业竞赛培育项目,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
(三)强化创新创业竞赛管理
1.加强竞赛文化建设。通过创业明星宣传片、动漫画、文化墙、宣讲会等方式,深入到学院、班级、宿舍开展创新创业活动,鼓励在校大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通过参加比赛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
2.建立竞赛培育项目储备库。每年11月在全校范围广泛征集创新创业竞赛培育项目储备库,重点在实验室、教师工作室、孵化园挖掘具有参赛潜力的项目,分层分类定级,对具有参赛潜力的项目团队成员开展创新创业训练营活动,优化团队配置,提升项目团队能力;对条件成熟的项目逐步配备校外企业家导师,提升项目培育效率;对具有潜力但尚不具备参赛条件的项目入驻孵化园或拟立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长期培育。
3.培养高水平竞赛指导教师。每年选送具有创新创业竞赛指导热情,愿意深度学习研究竞赛规律,具有竞赛指导经验的教师参加省内外竞赛指导能力提升训练,提高指导能力。
4.开展竞赛训练营。每年寒暑假,对计划参赛创新创业竞赛的精英学生集中开设为期一周的竞赛训练营,实施专项训练。
(四)打造高质量创新创业实践平台
1.建设开放式大学生众创空间。以现有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为中心,依托校内外符合区域经济发展需要,具有市场转化潜力的重点实验室、教师工作室、研究中心、实训实习基地等平台,建设多个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孵化基地,鼓励具有专业创新实践能力的学生团队创办实体入驻,主动融入乐山市地方青年创业孵化园区,以学校平台为内圈,校外资源为外圈形成双聚合的平台效应,最大效率整合和利用资源,有效满足大学生创新创业需求。
2.提升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质量。加强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建设,做到“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联合高新区及相关园区企业、天使投资基金共同开展大学生创业训练营项目;在条件具备后,力争在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设立工商、税务、创业一条龙服务;加快职业资格认证,增强学生就业能力。
3.创立学校“互联网+”创新创业网络服务中心。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网络信息服务平台,为学生实时提供国家政策、市场动向、创业训练课程、竞赛训练等信息,并做好创新创业项目对接、知识产权交易、法律法规咨询等服务,引导学生识别创新创业机会、捕捉创业商机。
(五)深入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
1.开展创新创业校内活动。组织多层次创业计划大赛、学科竞赛、挑战杯竞赛等创新创业教育课外活动,邀请各行业领域专家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讲座,讲授各自专业内的前沿科技、发展现状、市场机会等内容;组织开展校内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和推荐优秀学生参加全省和全国创新创业竞赛,支持二级学院举办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项竞赛。
2.拓展创新创业校外实践。依托现有的实习基地,拓展建立一批大学生校外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基地、创业示范基地、科技创业实习基地;畅通校企、校地联合开展各类活动,鼓励学生深入社会,广泛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积极引进校外资源,力争每年引领10家学生创业企业入驻孵化基地。
3.推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以大学生社会实践为载体,鼓励跨学校、跨学院、跨专业组建实践团队,深入到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开展社会实践服务,开展有创新性、实效性、可持续性的服务,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四、建立创新创业运行机制
1.成立创新创业咨询委员会。咨询委员会成员由创新创业学院、教学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科研部、财务处、地方合作与校友工作办公室、信息技术与实验保障处、团委负责人和二级学院院长共同组成。咨询委员会负责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定期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研讨,切实推进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
2.校内各部门协同助力创新创业工作。教学部负责完善人才培养方案,设立创新创业必修学分,设置创新创业专门选修课模块,指导创新创业学院开展课程建设和教学管理;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统筹素质与能力拓展模块学分的评价,将创新创业活动纳入学生教育管理常态化工作;团委负责将创新创业活动纳入第二课堂活动管理,负责“挑战杯”竞赛的组织参赛工作,将“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融入大学生社会实践;地方合作与校友工作办公室负责对接校外各类创新创业的资源和资金,发掘校友、企业等社会资源来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将创新创业教师教学工作量纳入学校教学奖励性绩效切块,创新创业校内教师指导学生参赛工作量纳入学科竞赛指导教师绩效切块;科研部负责指导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中心校级科研平台建设;信息技术与实验保障处负责创新创业设备设施保障工作;财务处负责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专项经费管理,其他部门协同配合,为学校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
3.二级学院具体负责全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并强化学院间协同。各学院加强对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组织成立由行政、党总支、分团委和专业系主任及部分老师组成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聘请创业成功的校友、企业管理者、有关专家担任学生的创业导师,为学生的创新创业活动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对接并落实跨学院创新创业协同在人员、经费、组织、实施中的相关事项。
五、强化创新创业各项政策保障
(一)加强校内孵化园区建设
积极争取四川省大学生孵化园专项经费同时,设立每年不少于20万元的孵化园专项建设经费,用于日常维修维护和为扩大新入住项目的条件保障。
(二)设立创新创业专项经费
每年按人均5元设置创新创业工作经费,用于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开展、活动的组织、二级学院工作指导经费等。每年设置创新创业研究基金专项经费不少于20万元,用于项目课题经费资助、示范课程建设、教学比赛资助等;设置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专项经费,用于支持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立项、中期验收和结题经费划拨;每年设置孵化中心实践教学工作量课时费不少于10万元,纳入学校教学工作量总体预算;每年设置创新创业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不少于10万元;每年设置“互联网+”竞赛项目专项经费不少于10万元,用于项目培育、校内赛事、校外评审、省级赛事等专项经费。
(三)积极争取校外资源
充分利用创业教育的现有资源积极申报其他科研项目,争取更多的经费支持;积极参与由政府和社会资金扶持大学生创业教育公益培训项目。
(四)做好创新创业政策体系建设
1.研究制定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修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乐师院教〔2013〕98)》、《乐山师范学院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乐师院学2013〔26〕),出台《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方案》、《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组织管理办法》、《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管理办法》等文件,逐步形成创新创业政策支持体系。
2.为学生创新创业拓展更有利的管理空间。对参与创新创业项目的学生,构建学分冲抵的具体方案;对入驻孵化项目学生,根据其项目发展需求和实际成效,专项制定免听、免修、休学等实施办法(另行发文)。对创办创新创业公司,实际运营,并取得突出成效的从业在校学生,由创新创业学院按相关课程体系给予评价,为合格者颁发毕业证书并授予学位。大力鼓励并支持专兼职教师按照学校《乐山师范学院校外兼职(兼课)管理办法》积极开办服务于学生创新创业的公司。
六、其他
该方案从2020年12月校长办公会通过之日起执行,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解释。
乐山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0年12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