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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双创〔2025〕3号

发布者:创新创业中心 发布时间:2025-03-25 16:23:41 浏览次数:

各教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新发展阶段高校创新教育改革,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现启动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下设3项主体项目: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请感兴趣的同学以本科生团队形式参加,并根据成员的学科知识基础和兴趣,选择项目类别。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包括产品设计、发明制作、软件开发等类别)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创新性实验的成果以及已经获得各类商业计划书大赛奖项的项目,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以一、二、三年级学生为主开展,四年级学生只能以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申报者应为项目负责人,每人限申报1项,项目申报团队人数不得超过6人。未结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申报2025年度项目。

2.项目组须由学生选定或学院配备指导教师1-2名,主要负责项目的指导和运行。每位导师当年参与指导的申报项目不超过4项。上一年度有指导项目非正常终止的指导教师,本年度不能指导新申报项目。

三、选题要求

重点支持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项目持续深化研究和实践,鼓励开展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鼓励引导大学生围绕基础学科以及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等关键领域开展创新实践。研究团队要有效利用学校和社会现有的重点实验室,协同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科研机构等研究平台所拥有的学科和科研资源,积极开展前沿性科学研究、实质性创业实践。鼓励“国创计划”项目团队积极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等学科竞赛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四、结题要求及标准

1.加强组织领导。项目所在学院需组织评审专家对项目成果的理论意义、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等进行评价,坚持分类评价、绩效评价和过程评价相结合,确保客观真实、全面系统、科学规范。

2.强化成果总结。项目结题所产生的论文、专利、获奖、著作权、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开发的软件或设备、创业实体等相关成果做好梳理总结,并以一定方式进行展示、交流和推广。

3.优化项目管理。项目所在学院对未通过验收和中止研究的项目,需做好情况分析,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持续优化完善国创项目的管理体系和支持保障。

4.结题要求详见《大学生创业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标准》(附件1)。

五、申报程序

项目负责人在乐山师范学院官网上点击“数字校园门户→实践教学管理系统→大学生创新创业”进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管理系统”系统(登录账号:工号/学号,初始密码:身份证后六位),填写基本信息并保存后,点击“重新初始化项目申报书”生成并下载申报书模板,在导师指导下填写《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并上传系统。

六、材料报送

各项目指导老师请于4月9日前,完成项目指导并在大创系统审核推荐;各教学院请于4月15日前,完成评审并汇总上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学校4月17日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择优推荐2025年校级项目参与申报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七、项目经费及实施周期

1.创新创业学院将按照《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乐师院〔2022〕2号)(附件3),对评审立项的国家级和省级项目进行资助和管理,国家级项目每项资助10000元,省级项目每项资助5000元。

2.各项目使用经费不得超过项目总资助额度。项目经费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教师不得使用学生项目经费,教学院不得截留和挪用,不得提取管理费。

3.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一年,创业实践项目实施周期可延长至两年,均须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完成项目结题。

2025年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审批均通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管理系统”开展。操作指南详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管理系统操作手册》(附件4)。各学院在上报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时,须根据项目前期工作基础进行排序。

联系人及地址:朱宁丝      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228室  

电话:0833-2176562       邮箱:263698913@qq.com


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3月25日

附件:

附件1.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标准

附件2.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附件3. 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乐师院〔2022〕2号)

附件4.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附件5.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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