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申请延期的2021年创新创业教育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双创〔2023〕8号
发布者:张伊颖
发布时间:2023-06-20 12: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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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2021年创新创业教育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双创〔2021〕27号)文件要求以及《关于2021年度创新创业教育研究项目一般项目结题验收结果公示》(双创〔2022〕30号)文件内容,学校决定对创新创业教育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21年度创新创业教育研究项目中申请延期的一般项目。
二、验收内容及考查指标
1.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考查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是否完成项目申报书约定的研究任务、项目申报时计划解决的问题是否如期解决、项目经费使用是否合理等;
2.建设成果和应用推广情况:考查项目的研究与实践成果是否对推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和项目实践具有促进作用,是否具有较高的应用推广价值。
三、材料报送
1.《创新创业教育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
2.原项目申请书;
3.项目成果佐证材料。
四、专家评审
学校聘请专家,组建创新创业教育研究项目评审小组,对各研究项目报送的材料进行审阅、评定结果。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督促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结题验收工作,于6月27日前将结题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报送给创新创业学院自强楼401张伊颖处,咨询电话:2129321,电子邮箱:228238569@qq.com。
附件1:2021年度创新创业教育研究项目中申请延期的一般项目验收名单
附件2:创新创业教育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