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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校级“专创融合”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4-10-22 10:21:59 浏览次数:

各教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创新创业教育的指导意见,推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有机融合,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学校决定开展专创融合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课程目标和教学设计:课程定位准确,课程设计特色鲜明,课程教学模块和知识点设置针对性强,实用性好。教学大纲符合教学目标要求,有详细的实践教学设计与安排,体现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将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入专业教育。

2.课程内容:与时俱进。课程内容结构符合学生成长规律,依据学科前沿动态与社会发展需求动态更新知识体系、契合课程目标,教材选用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教材选用规定,教学资源丰富多样,体现思想性、科学性与时代性。

3.教学组织与实施:突出学生中心地位。根据学生认知规律和接受特点,创新教与学模式,因材施教,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教学效果显著。

4.课程管理与评价:科学且可测量。教师备课要求明确,学生学习管理严格。针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组织等,能够采用数据技术开展多元化考核评价分析,过程可回溯,诊断改进积极有效。教学过程材料完整,可借鉴可监督。

5.专创融合课程建设周期为2年,通过验收后准予结项。到期后未通过验收或评估的课程延长建设期一年,一年后仍不合格的,自动取消立项。

二、申报条件

1.申请立项的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学效果良好,有相应的教学创新能力和创新成果,有指导学生创新创业的经验或已承担创新创业课程相应教学任务。

2.课程团队结构合理、人员稳定。鼓励结合特色学科专业、联合企业合作开发课程,鼓励邀请校外行业专家、成功创业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联合开发课程并担任授课教师。

3.申报课程类型涵盖学科专业基础课、专业发展课、教师教育课、通识教育必修课、通识教育选修课等课程,具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获立项建设的课程,每学年应至少开出1个教学班。

三、申报名额

专创融合课程拟立项10-15门,课程建设周期2年。已经被立项为各级各类课程项目的同一课程,不得重复申报

四、立项程序

(一)自主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负责人按要求填写立项申报书;

(二)学院审核。各学院对申报材料组织审核并签字推荐;

(三)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拟定立项课程名单并予以公示。

五、有关说明

  1. 各学院要加强此次课程立项的宣传和组织工作,积极鼓励有较强教学、科研能力的教师团队参与专创融合课程的培育和建设,有计划、有重点地建设一批体现学科特色和教学水平的创新创业类课程。鼓励教师编写有特色的高水平创新创业教育教材,发表高水平创新创业教育论文,积累教学成果。被认定校级专创融合课程的,学校将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2. 申报人1115日上午12:00前将申报书电子稿以及学院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提交至228238569@qq.com邮箱。联系人:张伊颖;联系电话:0833-2176562,工作QQ群:681519260。

     

乐山师范学院

2024年10月14日

 

附件一:乐山师范学院专创融合课程申报书

附件二:关于开展2024年校级“专创融合”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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