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乐师院〔2022〕2号)相关规定,决定对2021-2023年期间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管理系统”立项但未开展中期检查的大创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2021-2023年期间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管理系统”立项并取得一定阶段性成果,且未完成中期检查的大创项目。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具体检查工作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检查程序和要求如下:
1、在9月21日前,需进行中期检查的大创项目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管理系统”申请进行中期检查,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1)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执行过程记录册》(附件2),以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材料(如研究工作原始记录、研制的实物、已发表的论文、获得的专利、获奖证书等)。
2、各项目指导老师请于9月22日前,对所指导的项目资料进行审核并推荐。
3、各教学院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资料完整性、阶段成果等对学生提交的中期检查表及支撑材料进行审核,并给出中期检查结果意见,最终形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3)。
4、各教学院于9月28日前将汇总表的纸质(学院盖章)和电子稿报送到创新创业学院,同时就中期检查情况形成新闻简报在学院官网予以公布。
三、中期检查要求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鼓励创新、培养能力、重在过程”为实施原则,请重点审议创新创业项目的实施过程、项目组成员的分工与团队合作情况,重视学生在实践过程中的收获以及能力方面的提升等。
2、对项目实施执行不力、不能按要求完成预定目标任务的项目组,各教学院应责令其整改,并将具体情况书面上报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中心。
联 系 人:朱宁丝
办公室电话:2129321 邮箱:263698913@qq.com
附件: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执行过程记录册;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