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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双创〔2023〕7号

发布者:创新创业中心 发布时间:2023-09-11 16:15:02 浏览次数:

各教学院: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乐师院〔2022〕2号)相关规定,决定对2021-2023年期间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管理系统”立项但未开展中期检查的大创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2021-2023年期间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管理系统立项并取得一定阶段性成果,且未完成中期检查的大创项目。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具体检查工作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检查程序和要求如下:

1921日前,需进行中期检查的大创项目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管理系统申请进行中期检查,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1)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执行过程记录册》(附件2),以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材料(如研究工作原始记录、研制的实物、已发表的论文、获得的专利、获奖证书等)。

2、各项目指导老师请于9月22日前,对所指导的项目资料进行审核并推荐。

3、各教学院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资料完整性、阶段成果等对学生提交的中期检查表及支撑材料进行审核,并给出中期检查结果意见,最终形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3)。

4、各教学院于928前将汇总表的纸质(学院盖章)和电子稿报送到创新创业学院,同时就中期检查情况形成新闻简报在学院官网予以公布

三、中期检查要求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鼓励创新、培养能力、重在过程”为实施原则,请重点审议创新创业项目的实施过程、项目组成员的分工与团队合作情况,重视学生在实践过程中的收获以及能力方面的提升等。

2、对项目实施执行不力、不能按要求完成预定目标任务的项目组,各教学院应责令其整改,并将具体情况书面上报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中心。

人:朱宁丝

办公室电话:2129321    邮箱:263698913@qq.com

附件: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执行过程记录册;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创新创业学院

2023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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