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乐师院〔2022〕2号)》,现启动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23年度第二次结题验收的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0-2023年立项未验收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流程
(一)提交结题验收申请
此次结题验收为线上验收形式,各项目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管理系统”上申请验收,在管理系统上提交结题验收申请,在结题“成果管理”提交《中期检查报告》PDF、《执行过程记录册》PDF、《延期结题申请书》(延期项目提供)、《成果一览表》、研究成果及支撑材料等扫描件,同时线下提交结题验收书(电子档和纸质档)。
申请验收的各项目负责人需在10月19日前,向所在教学院提交以下结题验收材料: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附件2);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3)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执行过程记录册》(附件4);
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一览表》(附件5);
6. 项目总结报告:字数5000字左右,内容包括:项目研究的目的、意义、团队成员分工和合作情况、项目创新点和社会影响;项目执行情况,项目研究和实践情况,研究工作中取得的主要成绩和收获,是否达到预期效果,研究工作有哪些不足,有哪些问题尚需深入研究等;
7. 项目研究成果证明,包括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设计、专利、实物照片、参加“互联网+”等比赛的获奖证明以及其他支撑材料。
(二)教学院审核
1. 10月27日前,学院组织3位专家对申请验收的大创项目进行评审,检查结题材料是否齐备,同时参照项目申报书审核是否完成预期任务并达到预期研究目标,评分标准参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答辩评分标准》(附件5),最终明确项目等级(优秀、合格、不合格)。并汇总形成《2023年结题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结果(第二次)汇总表(含校级项目)》(附件7)。所有项目请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管理系统”上进行验收审核(包括《项目申报书》、《中期检查报告》、《执行过程记录册》、《成果一览表》、项目总结报告、研究成果复印件及支撑材料等),以及指派专家进行评审。
2. 11月2日前,请各教学院分类整理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创项目的结题验收材料,将《验收结果汇总表(含校级项目)》,以及国家级、省级项目结题材料(只提交结题验收书)的电子版和纸质稿,提交到创新创业学院。校级结题材料由教学院归档留存。
(三)创新创业学院审核
1. 创新创业学院将对2020-2023年申请验收的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结题材料进行二次审核,同时将对优秀大创项目组织进行答辩。校级项目以教学院验收结果为准。
2. 对于通过结题验收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项目,将在创新创业学院官网上(http://cxcyxy.lsnu.edu.cn/)进行公布;对于结题验收中未通过的项目,将返回各教学院整改后参加下一次结题验收。
三、注意事项
1. 从项目立项时间起3年之内未通过结题的项目将自动终止(2020年立项的大创项目执行期已到3年,此次将自动终止),未通过结题的项目指导老师将没有工作量的认定。
2. 不能参加本次结题验收的到期项目需在系系统进行延期结题申请,经指导老师、学院和创新创业学院同意可延期结题。
3. 2021年申请结题项目需要先在平台申请中期检查,完成中期检查流程才能申请结题验收。
4. 结题全套材料包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执行过程记录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一览表》、《延期结题申请》(延期项目提供)、项目总结报告、研究成果复印件及支撑材料复印件或实物照片。
联系人:朱宁丝 办公室电话:0833-2176562 邮箱 263698913@qq.com
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9月25日
附件:
附件1 2023年9月拟结题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
附件2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
附件3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附件4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执行过程记录册
附件5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一览表
附件6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答辩评分标准
附件7 2023年结题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结果(第二次)汇总表(含校级项目)
附件8 《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乐师院〔2022〕2号)》
附件9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管理系统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