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专创融合类课程立项建设的通知 双创〔2023〕9号
发布者:张伊颖
发布时间:2023-09-26 09: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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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课程建设质量,全面提升人才培养水平,乐山师范学院决定开展专创融合类课程的立项建设,由创新创业学院牵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数量
专创融合类课程10门。
二、申报条件
申报范围。申报推荐课程须为我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并设置学分,且在教学管理系统能查询的本科课程。申报推荐课程须于2023年10月10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
申报主体。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申报或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申报一门2023年专创融合课程,课程团队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含负责人)。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育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讲授该课程的教师,师风师德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
三、申报要求
课程目标和教学设计:课程定位准确,课程设计特色鲜明,课程教学模块和知识点设置针对性强,实用性好。教学大纲符合教学目标要求,有详细的实践教学设计与安排,体现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将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入专业教育。
课程内容:与时俱进。课程内容结构符合学生成长规律,依据学科前沿动态与社会发展需求动态更新知识体系、契合课程目标,教材选用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教材选用规定,教学资源丰富多样,体现思想性、科学性与时代性。
教学组织与实施:突出学生中心地位。根据学生认知规律和接受特点,创新教与学模式,因材施教,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教学效果显著。
课程管理与评价:科学且可测量。教师备课要求明确,学生学习管理严格。针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组织等,能够采用数据技术开展多元化考核评价分析,过程可回溯,诊断改进积极有效。教学过程材料完整,可借鉴可监督。
专创融合课程建设周期为3年,通过验收后准予结项。到期后未通过验收或评估的课程延长建设期一年,一年后仍不合格的,自动取消立项。
四、立项建设程序
教学单位推荐:各单位动员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申报并择优遴选,11月30日上午12:00前将学院签字盖章的申报书(一式三份)、汇总表交到创新创业学院(孵化园201),电子稿(申报书、附件材料、汇总表等)通过OA系统提交。超过报送时间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分结果,确定推荐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
五、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地址: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孵化园201)
联系人:张伊颖 15983396658
乐山师范学院
2023年9月26日